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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上海宏康医院 发布时间:2021-09-14
新年之际 原卫生部长高强谈医改宏图
2014年01月02日 来源:人民日报
摘要:新年之际,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会长、原卫生部部长高强在《人民日报》上发表了长篇医改论述。在高强看来,加快公立医院改革,必须明确是坚持公益性,还是推行市场化。“这是公立医院改革两种不同的思路,我们应当从国情出发,作出科学的选择。”
取消“以药补医”,建立科学补偿机制。取消“以药补医”,是医药服务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,关键是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,合理弥补医院减少的收入。有些地方在改革“以药补医”的同时,财政既没有增加对医院的经费补贴,也没有严格对医院收支的监管,单纯靠增加医疗服务收费来补偿。这种做法只是改变了医院1收的手段和途径,医院仍能依靠医疗服务谋取收入,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也难以明显减轻。有些地方调整医疗收费标准过高、增加医疗收费过多。科学的补偿机制应坚持政府增加补贴为主、适当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为辅的原则,并与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相协调,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。
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,完善分级诊疗制度。
一.建立健全遍及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网络,为居民保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;
二.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,提高服务水平;
三.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医院与社区一体化的思路,完善以县带乡、以医院带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机制,实行患者双向转诊和医务人员双向流动制度,使医院医生能够下乡镇、进社区服务,乡镇和社区医务人员能够进医院培训进修;
四.实行定点、分级诊疗制度。社区医生与若干居民签订服务契约,成为家庭医生。社区卫生机构应承担起“守门人”的职责,居民患病必须先找家庭医生就诊,如需转诊应凭家庭医生的转诊证明。这是“强基层”的一项根本措施。
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体系改革。药品是关系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,国家应实行特殊的药物政策和加严格的监管措施。
一、严格药品生产企业准入标准,重新进行资格评审,淘汰落后产能,推动企业兼并重组,提高研发生产能力,保证药品质量;
二、规范药品经营行为,减少流通环节,确定药品流通费率,严禁随意加价;
三、对现有药品品名和药品价格进行清理,规范药品审批和定价标准,努力做到同成分、同质量、同疗效的药品同名,同品名的药品同价,解决药价不合理虚高问题;
四、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,由目前的药品经营企业投标采购,改为政府按药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等要素向生产企业招标生产,再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收购,并附加一定的流通费用后,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。
积极鼓励社会办医,为居民提供多样化服务。鼓励社会办医,我们讲了多年,但实际成效不大,多渠道办医的格局尚未形成。原因在于公立医疗机构过多,既挤占社会办医的空间,又增加政府支出的压力。应按照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划分,对某些以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公立医院,有计划、有步骤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制重组。鼓励社会办医,应坚持四点:
一、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的目的是发展壮大医疗服务资源,政府不能有“卸包袱”的思想,不能放松应承担的办医职责。
二、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改制,不能简单“一卖了之”,必须科学规划,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,妥善安置好有关人员。
三、优先支持社会资本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,严格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界限、标准和政策,并严格监管,防止以非营利为名行营利之实。
四、必须保留相当数量的公立医疗机构,由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,为群众公平提供质优、价廉、、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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